濰坊市深化自查自糾推進化工園區優化升級
發布單位:濰坊市環保督察工作協調聯絡組綜合組 時間:2017-09-06
一是實施化工企業園區化發展。根據化工產業布局要求,確定設立重化工園區、輕化工園區和“重點監測點”。園區明確產業定位,嚴格界定位置,明晰四至范圍、產業規模、設施配套。化工企業原則上一律入園發展。對不適合進入化工園區的;菲髽I(如溴素、民爆企業),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,具有規模、技術、市場優勢,安全環保節能措施較完善的前提下,作為“重點監測點”就近納入化工園區監管。
二是加強化工園區基礎設施建設。認真做好化工園區發展規劃、環境影響評價、水資源論證評價等工作,未獲批準前不得核準或備案新的化工項目。嚴格按照省定化工園區管理標準,在完善化工園區內道路、管網、熱電、等基礎配套的基礎上,按國際一流標準,建設高標準的污水處理、固廢處理設施,按最先進的標準,建設針對化工行業特點的消防設施和站點,配備充足的專業消防人員。
三是強化化工園區的管理。全面整合園區信息化資源,每個園區都要建立應急救援和公共服務一體化信息管理平臺,提升園區本質安全和環境保護水平。建立一支高素質的管理隊伍,建立健全管理體制和應急機制,搞好園區內企業的專業、應急技術等方面的培訓。加強對化工園區企業的管理和運行情況的考核,對考核不達標的,責令限期整改、實行項目限批或關停淘汰。